台东县位于台湾省东南方,面积仅次于花莲县、南投县,为台湾第三大县。地理位置上,该县位于北回归线南方,东临太平洋(菲律宾海),南面和西面与屏东县、高雄市以中央山脉为界,北面与花莲县为邻。下辖1市、2镇、13个乡。县治设在台东市。2013年,台东县地区生产总值83亿元,比2012年增长18.0%,面积3515平方千米,人口224218人(2015年1月),是台湾岛人口最少的一个县,人口密度最低,每平方千米只有72人。2013年,台东县辖1市2镇13乡:台东市;关山镇、成功镇;绿岛乡、兰屿乡、延平乡、卑南乡、鹿野乡、海端乡、池上乡、东河乡、长滨乡、太麻里乡、金峰乡、大武乡、达仁乡。县政府驻台东市中山路276号。
台东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